1)鉆孔施工前準備
陸地鉆孔樁施工場地平整、壓實、鋪墊枕木作操作平臺。水中鉆孔樁在水中先施工雙層圍堰,筑島圍堰面積應考慮鉆孔方法、機具大小及墩柱蓋梁施工的要求,圍堰頂面應高于最高施工水位0.5~1.0m。
護筒內徑宜比樁徑大200~400mm,采用3mm鋼板制作,護筒中心豎直線與樁中心線重合。平面允許誤差50mm,豎直線傾斜不大于1%,護筒高度高出地面0.3m,或水面1.0~2.0m,護筒埋設深度應根據設計要求或樁位的水文地質情況確定,一般埋深2~4米。
鉆機就位前,應對鉆孔各項準備工作進行檢查,如泥漿制備是否充足以及水電管是否正常。
泥漿 性能指標
鉆孔方法 地層情況 相對密度 粘度pa.s 含砂率% 膠體率%
螺旋鉆 較穩固 1.20~1.40 22~30 ≦4 ≧95
2)鉆孔作業
鉆孔時,應按設計資料繪制的地質剖面圖,選用適當的鉆機和泥漿。 鉆機安裝后的底座和頂端應平穩,在鉆進中不應產生位移和沉陷,否則應及時處理。 鉆孔作業應分班連續進行,填寫的鉆孔施工記錄,交接班時應交代鉆進情況及下一班注意事項,鉆孔記錄填寫要及時、準確、齊全。
應經常對鉆孔泥漿進行檢測和試驗,不合要求時,應隨時改正,應經常注意地層變化,在地層變化處均應撈取渣樣,判明后記入表中,并與地質剖面圖核對。 當鉆孔距設計標高10米時,注意控制鉆進速度和深度,防止超鉆。當鉆孔深度達到設計要求時,對孔深、孔徑和孔形等進行檢查,滿足下表要求時,方可進行清孔、灌注混凝土。
鉆孔質量標準
項目 允許偏差
孔的中心位置(mm) 群樁:100,單排:50
孔徑(mm) 不小于設計樁徑
傾斜度 鉆孔小于1%
孔深 摩擦樁:不小于設計規定
沉淀厚度(mm) 摩擦樁:符合設計要求,當設計無要求時,對直徑≦1.5m的樁≦300mm.。對樁徑﹥1.5m或樁長﹥40m或土質較差的樁,≦500mm。
清孔后泥漿指標 相對密度:1.03~1.10。粘度:17~20pa.s
含砂率:﹤2%。膠體率:﹥98%
3)清孔
在終孔和清孔后,應進行孔徑、孔形和傾斜度檢查,采用外徑為鉆孔樁鋼筋籠直徑加100mm(不得大于鉆頭直徑),長度為4~6倍外徑的鋼筋檢孔器,吊入鉆孔內檢測。
當鉆孔深度達到設計要求后,立即進行清孔,以免間隔時間過長,沉渣沉淀,造成清孔困難。
采用換漿法,鉆孔達到設計標高后,將鉆頭提起20~30cm,低速旋轉,然后注入凈化泥漿(相對密度1.0~1.2,粘度17~20s,含砂率≦4%),置換孔內含渣的泥漿,但嚴禁加深孔底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。
當從孔內取出的泥漿(孔底、孔中、孔口)測試值的平均值與注入的凈化泥漿相近,測量孔底沉渣厚度不大于規定值時,即停止清孔作業,放入鋼筋籠進行混凝土灌注。
在吊入鋼筋骨架后,灌注水下混凝土前,應再次檢查孔內泥漿性能、指標和孔底沉渣厚度,如超過規定應進行二次清孔,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砼。
4)鋼筋籠的制作和安裝
鋼筋籠的制作是在制作場內采用加筋成型法,為不防礙螺旋筋綁扎,把加勁筋設在主筋內側,制作時按圖紙設計尺寸,放樣制作主筋、加勁筋和箍筋,并標出主筋在加勁筋圈上的位置,焊接時使加勁筋上任一主筋的標記對準主筋中部的加勁筋標記,扶正加勁筋,并校正加勁筋與主筋的垂直度,然后點焊,主筋焊好全部加勁筋后,將骨架擱于支架上,按設計位置布置好螺旋筋,并點焊于主筋上,點焊牢固,最后安裝和固定聲測管(樁長大于50米的鉆孔樁才有聲測管)。聲測管位置一定要準確,垂直、均勻布置在四周。
分節制作時,先根據材料的長度制作長段,最后根據孔深、樁長制作零段,預留駁接長度,接頭應錯開,接頭長不小于15d,應在骨架外側設置保護層厚度的墊塊,其間距豎向為2米,橫向四周不得少于4處,骨架頂端設置吊環,在加勁筋內設十字或三角形內撐。
鋼筋籠安裝用吊機,在整個過程中,為保證鋼筋籠質量要求,必須注意在吊裝過程中鋼筋籠不得變形。在安裝鋼筋籠時,采用兩點起吊,鋼筋籠豎直后,檢查垂直度,骨架下放時,嚴禁擺動,碰撞孔壁,邊下放,邊拆內撐,第一節骨架下放到最后一加勁筋位置時,穿進工字鋼,將鋼筋籠支撐在孔口的工字鋼上,再吊起第二節骨架,軸線對齊焊接,接頭接好后,骨架吊高,抽出支撐工字鋼后,下放骨架,如此循環,使骨架下放到設計標高,定位于孔中心上,并牢固定位放置防浮鋼管支撐,并與鋼護筒連接。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后,即可進行水下砼的灌注。
鋼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許偏差為:主筋間距±10mm,箍筋間距±20mm,骨架外徑±10mm,骨架傾斜度±0.5%,骨架保護層厚度±20mm,骨架中心平面位置20mm,骨架頂端高程±20mm,骨架底面高程±50mm。
5)水下混凝土的灌注
水下混凝土灌注采用導管法灌注,導管直徑選用250mm。灌注水下砼的技術要求如下:
(1)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數量應能滿足導管首次埋置深度(≥1.0m)和填充導管底部的需要,導管下口離孔底25~40cm為準。
(2)混凝土拌和物運至灌注地點時,應檢查其均勻性和坍落度等,如不符和要求時,應進行第二次拌和,二次拌和后仍不符合要求時,不得使用。
(3)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,混凝土應連續灌注。
(4)在灌注過程中,特別是潮汐地區和有承壓力地下水地區應保持孔內水頭。
(5)在灌注過程中,導管埋設深度宜控制在2~6m。
(6)在灌注過程中,應經常測探井孔內混凝土的位置,及時的調整導管埋深。
(7)為防止鋼筋籠上浮,當灌注的混凝土頂面距鋼筋骨架底部1m左右時,應降低砼的灌注速度。當混凝土拌和物上升到骨架底口4m以上時,提升導管,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以上,即可恢復正常灌注速度。
(8)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1.0m,以保證混凝土強度,多余部分在接樁前必須鑿除,殘余樁頭應無松散層。
在灌注將近結束時,應核對混凝土的灌入數量,以確定所測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確。
(9)水下砼灌注完,并在強度達到2.5Mpa后方可拆除護筒。
三、 鉆孔樁人員、機械、材料鑒定
2、施工過程監控
1)鉆孔
外協隊伍應安排至少1名現場管理人員和2名現場技術員對施工人員、操作環境、工程質量、安全工作、施工進度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進行監控指導,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。
鉆機開鉆前,應檢查各種機具、設備是否狀態良好,泥漿制備是否充足,以及水電管路是否暢通。開始鉆進時控制進尺速度及鉆壓,采用“低壓慢進”措施,待鉆至護筒下1m后,再以正常速度鉆進。 鉆孔作業必須連續進行,不得中斷,因故必須停鉆時,孔口必須加蓋防護,并把鉆頭提出孔口,防止埋鉆。在鉆孔過程中必須繪制孔位處的地質剖面圖,掛在鉆臺上,以供對不同土層選擇適當的鉆頭、鉆壓、鉆速和泥漿比重等參考。 鉆進時隨時補充損耗、漏失的泥漿,保證鉆孔中的泥漿濃度,且高出地下水位1m,防止坍孔、縮孔等質量事故。當鉆孔距設計標高1m時,注意控制鉆進速度和深度,防止超鉆。當鉆孔深度達到設計要求時,對孔深、孔徑和孔型進行檢查,確認滿足設計要求后,及時清孔并灌注混凝土。
2)鋼筋
本工程所有鋼筋均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及現行的規范、規程要求,在加工場集中定型加工后送至現場。 鋼筋進場必須根據施工進度計劃,做到分期分別堆放,并做好鋼筋的維護工作,避免銹蝕和油污,確保鋼筋保持清潔。鋼筋的數量、規格、接頭位置、搭接長度、間距必須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規定。 鋼筋成品和半成品進場必須附有出廠合格證及物質試驗報告,進場后必須掛牌,按規格分別堆放,進口鋼筋除合格證和復試報告外,還須進行可焊性試驗,合格后方準使用。 對鋼筋要重點驗收,控制鋼筋的品種、規格、數量、綁扎牢固、搭接長度等(逐根驗收)并認真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報請工程師驗收。
3)混凝土
本工程所有混凝土攪拌站統一供應:
① 混凝土灌注前,應嚴格檢查鉆孔樁的孔徑、孔深、孔形、沉淀泥漿比重、含砂率和各種施工準備如吊機、道路等,合格后方可向攪拌站要混凝土,讓攪拌站送混凝土,同時,應預先定好混凝土,明確數量、時間、標號和坍落度等,與攪拌站保持聯系,防止混凝土到現場等待時間過長或無混凝土發出。
② 混凝土到達現場后核對報料單,并在現場檢查坍落度、溫度,坍落度允許值±1~2cm,對超過允許值者立即退回并通知攪拌站調整,嚴禁在現場任意加水;混凝土入模溫度不宜超過30℃,如高于此溫度須進行降溫處理。
③ 從攪拌車卸出的混凝土不得發生離析現象,否則需重新攪拌合格后方可卸料;輸送泵車保持良好狀態。